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813 号)和《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全省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浙交发函〔2020〕289 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开展了全市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市共排查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共337处(其中限高限宽设施331处,检查卡点6处),需拆除54处,保留283处,现将我市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保留清单进行公示。
同时征集各县(市、区)漏报、瞒报在公路上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线索。受理电话:0574-88196005,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00,电子邮箱:yujk427@163.com。